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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强调:规范金融机构收集个人信息行为

2021-08-13 15:16:00 来源:经济日报

随着数字化的不断推进,个人金融信息在不同系统、产品和业务环节快速流动,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面临更多风险和挑战。过去一年,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多次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近日披露,我国出现罚款,显示部分金融机构非法收集个人金融信息。

业内专家认为,针对违法违规现象,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整改和处罚力度,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构建更好的信用共享和数据应用环境。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真建议,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个人数据和信息权利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属性,以及数据和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法律法规层面,制定金融、通信、电子商务、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在行业自律层面,引导重点行业和龙头企业在国家法律框架内建立个人数据和信息开发利用的专业规则。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看,数据采集必须合法,遵循“合法授权”的原则。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文忠表示:“数据采集者应将采集个人数据的情况告知客户,并明确采集的目的和范围。不允许捆绑、垄断授权,不允许利用晦涩难懂的法律文件和霸权条款诱导、强迫客户签订授权协议。授权范围必须与服务功能相匹配,不应要求与业务功能无关的私有数据。个人生物识别和生活行为数据的收集和识别应特别谨慎,必须有判例支持。”

金融机构在使用数据时,应尽量不提供与数据的个体主体密切相关的原始数据。范文忠表示:“除了法律要求和少数专业被许可人外,数据要脱敏,减少与个人身份的强耦合关系,尽量进行编码和索引,控制模型风险,在数据标签使用的有效性和隐私保护之间保持合理平衡。”

对于个人用户来说,联系方式、生物特征信息、金融资产信息、行为偏好、行踪等都属于隐私数据的范畴。针对个人应采取的保护措施,董希淼建议,个人应提高隐私泄露的自我风险防范意识,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能力,不要轻易提供敏感的个人信息,尤其是在网上注册和验证真实姓名时,要认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手机号、账号密码、家庭住址等敏感的个人信息。此外,要提高保护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意识,不要轻易向物业、商场等第三方机构提供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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